top of page
​>   
​>   
投訴處理指引

 投訴處理指引

   對本會註冊教練之投訴處理指引

上次更新: 2026年1月1號
1.0 版本
中國香港專業匹克球總會投訴處理指引

1. 引言

1.1 中國香港專業匹克球總會(PPAHK)致力維護其註冊教練之最高行為標準。本指引概述了對教練作出投訴的處理程序。

1.2 所有投訴均會獲得認真對待、徹底調查,並以公平及保密的方式處理。

2. 投訴範圍

2.1 本指引適用於與以下事項相關之投訴:

  • 違反中國香港專業匹克球總會《行為守則》

  • 在教練活動期間出現不符合專業操守之行為

  • 在總會活動或場地內之不當行為

  • 違反總會政策及規例

  • 任何有損匹克球運動或本會聲譽之行為

 

3. 誰可提出投訴

3.1 以下人士或機構可提出投訴:

  • 學員或其家長/監護人

  • 其他教練

  • PPAHK 會員

  • 賽事工作人員

  • 任何受影響之相關人士

4. 投訴提交程序

4.1 書面投訴

所有投訴必須以書面形式提交至秘書處,並應包括以下資料:

  • 投訴人之姓名及聯絡方式

  • 被投訴教練之姓名

  • 事件之詳細描述

  • 事件發生之日期、時間及地點

  • 任何目擊證人之姓名

  • 任何佐證材料

4.2 匿名投訴

匿名投訴將獲受理,惟調查難度可能較高。本會鼓勵投訴人表明身份,以便進行更全面的調查。

 

5. 調查程序

5.1 初步審查

在收到投訴後的7個工作天內,紀律委員會將:

  • 確認收到投訴

  • 進行初步評估

  • 判定投訴是否屬於本指引之適用範圍

5.2  調查

如投訴被認定為有效:

  • 將展開正式調查

  • 以書面形式通知被投訴教練

  • 雙方均有機會陳述其情況

  • 可約見證人進行訪談

  • 將收集及審閱相關證據

5.3 調查時限

調查工作通常於30個工作天內完成。複雜個案可能需時較長

 

6. 可能結果

6.1 完成調查後,紀律委員會可作出以下決定:

  • 如投訴缺乏實質證據,予以駁回

  • 發出正式警告

  • 要求教練接受額外培訓

  • 暫停教練於本會資格

  • 撤銷教練於本會資格

  • 如懷疑涉及刑事行為,向相關執法機構舉報

7. 申述機制

7.1任何一方如對決定不服,可於接獲結果通知後14天內提出上訴。

7.2 上訴須以書面形式向上訴委員會提交,並須列明上訴理由。

7.3 上訴委員會之裁決為最終決定,對各方均具約束力。

8. 保密規定

8.1 所有參與投訴程序之人士均須嚴格遵守保密義務。

8.2 相關資料僅限於調查所需之必要範圍內分享。

9. 禁止報復

9.1 中國香港專業匹克球總會禁止對投訴人或證人作出任何形式的報復行為。

9.2 任何被發現作出報復行為的人士,將可能面臨紀律處分。

 

10. 聯絡方式

如有投訴或查詢,請聯絡:

本政策自2024年1月1日起生效,並將每年進行檢視。

此為中國香港專業匹克球總會官方政策。如有查詢,請聯絡秘書處。

中國香港專業匹克球總會 logo (Colour ver).png
PPAHK

​中國香港專業匹克球總會

我們以專業的訓練,頂級的賽事來凝聚所有的匹克球愛好者,從而引領匹克球運動邁向卓越

快速連結
資源中心
聯絡我們

香港九龍尖沙咀漆咸道南87-105號百利商業中心5樓26-33室

© 2026 中國香港專業匹克球總會 版權所有

bottom of page